威远县法院副院长反映待遇问题
领导说停止执行了
那停止以前为啥没执行呢?
我名叫钟玉新,退休前任职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长达23年之久。内江市2010年出台政策规定副县级可享受正县级待遇,不知为何,我被区别对待,没能享受到该政策,我因向内江市、威远县两级组织部门反映待遇问题多年未果,而通过网络发贴呼吁公平对待,组织部门领导两次找我谈话,第一次是4月15日找我谈话的奇葩内容已通过发贴的方式向大家讲述了。这一次是4月29日,威远县委组织部李杜部长、申宏伟副部长、县法院刘应江院长找我谈话。
以下谈话内容:
领导:威远县委组织部李杜部长、申宏伟副部长、县法院刘应江院长
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9点
地点:威远县法院会议室
李杜部长:1、担任副县级10周年以上可以享受。2、提前退休的可以享受。3、2014年初文件不执行了。4、文件废止前没有提出退休申请,你于5月办理退休所以不能享受。15年解决的是领导职务,而你属非领导职务,10年够退休时可以享受。文件根据中央要求已废止。
刘应江院长说:任何问题的解决依据、文件很清楚。领导和非领导作了明确的区分1、类似的人和事的情况提出来,回到政策的本身。2、处理问题不能猜测,这件事老领导弄得不愉快,有误解。刘院长说,李部长对政策解释清楚了,如果当着部领导不好讲,下来找我单独谈。98年,内江分市的事(内江市与资阳市)。有政策,符合条件,能解决。分家了于是不能解决了。3、他说,看来老领导身体不差,有老领导说,退了休还关心法院建设,多谈心,沟通,有些事就通了。
申宏伟副部长:在什么时候来反映情况,我们都只能给你讲退休时可以享受。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情况的变化无法预料。文件停止执行,你退休时就不能享受了。1、认识有偏差。2、对政策的理解,10年也好、15年也好,你来问我们就告诉你可以享受。3、要想给你解决,但政策过不到,逐步的进行交流。
三位领导说得很清楚,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依据文件。那么现在来看看内江市的这份文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这是内江市发的内部文件,本不想拿出来,但领导们非要睁眼说瞎话,我就把第一页主要的内容截取出来,大家都可以认真看一下,划线的地方就是说的我这类副县级干部享受正县级待遇,很清楚明确。我市区、县也有很多副县级非领导职务的干部都得以解决了,不知为何我成了例外?
再来看看我的任职情况:1972年12月应征入伍,1976年入党,1978年提升为正排职干部。1991年至1992年任西藏军区拉萨综合仓库政治处主任(副团职)。1992年3月至1995年9月任西藏军区生产基地政治协理员、党委副书记(副团职)。1995年9月至2014年5月任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副县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本人在威远县任副县级达23年之久。
威远县委组织部门领导说我不能享受正县级待遇,内江市的政策文件以上已列出来了,我到底该不该享受正县级待遇?现在分析一下内江市策政和领导找我谈话的说法:
威远县委组织部李杜部长说:“内江市文件解决的是实职领导,而你是非实职领导”。
内江市文件的第一条第3款:“各县(区)凡担任副县级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享受副县待遇)10周年以上的干部,退休时可享受正县级待遇。”
很清楚,“含非领导职务”,李杜部长说的“解决的是实职领导,而你是非实职领导”显然不成立。
李杜部长意思是非实职领导不解决,那么在我市区、县其他非实职领导的副县级干部又享受到正县级待遇,这又是为何?暂不说其它区、县,在内江三县两区有多名非领导职务副县级干部享受了正县级待遇!有哪些有多少,李杜部长应该比我们还清楚,干部的待遇级别情况,是有据可查的!
莫非李杜部长还要告诉我,非领导职务的副县级享受正县级还要分两种?一种走“正门”进,一种走“后门”进?
李杜部长还说:“2014年初文件不执行了。”
2012年,我听到其他干部说内江出了新政策副县级可以享受正县级待遇,当时已有副县级干部享受到了正县待遇,但当时没有任何组织部门或领导告知我这个政策。
后来,看到该政策文件显示,2010年7月1日起执行,但2012我都还不知道,要不是听其他干部说,我可能到现在都还不知道!
知道该政策后,我于2012年2月开始向威远县组织部门申请、打报告,威远县组织部门领导口头对我说:“你是非领导职务,所以不能享受”、“你是市管干部,我们管不了”等等推诿的话,没有任何书面回复。之后我又向内江市组织部门申请、打报告,但依然没有任何回复。
直到我2014年5月正式办理退休,也没有申请到内江市政策规定的副县级享受正县级待遇,且没有书面回复。
现在李杜部长来告诉我文件2014年初不执行了!
那停止执行以前呢?2012年2月到2014年年初这期间呢?我一直都在不停的申请、打报告呀!那时,内江市、威远县组织部门领导对我的申请报告却是不停的踢皮球,简直就是踢球的超级运动员啊!可惜了没有发挥到球场上!
从2012年起到2016年2月我向内江市、威远县两级组织部门递交过多次申请,相关领导要么就口头回复不能享受,要么就不理不问,从不给书面回复,我甚至明确向组织部门领导索要书面回复,理由多多,不给书面回复,导致我无法申请行政复议。
而4月15日、4月29日内江市、威远县领导两次找我谈话,还在忽悠,看不到解决问题的诚意。问题怎样处理,没有具体的方案。
在此,表明一下我的观点:一、李杜部长说的内江市文件2014年年初停止执行不成立,在这之前2012年2月开始我就提出申请,为何没得到批复?是组织部门失职?二、李杜部长说解决的是实职领导,在内江三县两区就有与我相同级别的非实职领导的副县级干部享受到了正县级待遇?而我被区别对待?三、我给你交了申请打了报告,你不按内江市政策解决,那你得给我书面回复。你既不按内江市政策解决,也不给书面回复,怎能如此霸道行政?你不给,也就直接剥夺了我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像我这样类似的情况,在内江三县两区有的早已经解决,为什么我的待遇问题就不能解决呢?
本人再次要求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解决和处理反映的待遇诉求。我将继续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实时向大家讲述待遇问题的处理情况,感谢大家关心。
以上反映投诉句句真实,附相关法律依据,如有不实,我钟玉新(身份证扫描如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内江市威远县法院退休干部:钟玉新
2016.5.6
投诉人基本资料: |
投诉人姓名: |
钟玉新 |
身份证: |
51102419XXXXXXXXXX |
手机: |
1390XXXXXXX |
固定电话: |
0832-82XXXXX |
QQ号码: |
309XXXXXXX |
单位名称: |
内江市威远县法院 |
地址: |
内江威远县法院XXXXX号 |
邮箱: |
309XXXXXXX |
投诉IP: |
117.XXX.XXX.XX |
投诉时间: |
2016-05-08 17:01:11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被投诉人姓名: |
干部处 |
电话/手机: |
0832一2030031 |
地址: |
內江翔龙路9号市委大院内组织部 |
被投诉单位: |
内江市委组部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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