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尹业红)徐某与丈夫侯某经人介绍认识一年后,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结婚。双方婚生一男孩,现年12岁。两年前丈夫侯某在朋友的蛊惑下,迷恋上了赌博,经常夜不归宿,徐某多次劝说侯某,侯某都置之不理。为此,夫妻二人因为侯某赌博的事情频繁的争吵,以致双方积怨加深。
2016年5月,侯某同朋友赌博后回到家中,向徐某索要5000元,遭到徐某的拒绝后,一怒之下对徐某拳打脚踢,致使徐某多处受伤。为此,徐某想到法院起诉离婚,不知道法院会不会根据侯某经常赌博屡教不改这一情况,判决双方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法院在处理徐某与丈夫侯某的离婚纠纷时,会根据侯某经常赌博屡教不改这一情况,在调解无效时,会准予徐某与丈夫侯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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