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公众讯(赵丽丽)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攀升,子女抚养费纠纷也日益凸显。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均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一般均能以正确的态度面对,而对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很多父母则在认识上存在着误区。那么,对已成年的子女,父母到底应当管不管?
近日,呼图壁县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一位已成年的子女向父母主张抚养费的案件。原告小刘的父母于2014年离婚,当时小刘虽已经成年,但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父母在离婚时对小刘的抚养问题未进行约定,小刘便跟着母亲生活在一起。现小刘的病情不断加重,母亲王某一人无法负担小刘的抚养费用。为了保障自己的日常生活,小刘起诉到法院,要求其父亲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被告刘某到庭后认为小刘现已成年,民政部门每月还向其发放低保费,且自己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故不同意向小刘支付抚养费。该案经呼图壁县法院审理认为,小刘虽然已年满十八周岁,但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不能独立生活,刘某应当履行抚养义务。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耐心的向刘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刘某认识到自己对小刘仍有抚养的义务,同意每月给小刘支付抚养费700元,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法官说法>>>
一些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只要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自己就不再履行抚养义务。一般来讲,青少年十八岁之前能够完成相当于高中的学历教育。但对一些青少年而言,因为接受教育较晚以及留级等因素,虽然已经成年,却仍然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还有一些成年子女因患有疾病无法独立生活。因此,对于此类已成年却仍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然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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